![股份有限公司的優缺點差異性](https://i.imgur.com/hm8hkN4.jpg)
2015年8月5日—一、行號(獨資)獨資係由經營者個人獨自出資,依商業登記法規定,向各地之縣(市)政府辦理商業登記。資本額25萬元以下,免提出資金證明。(一)優點 ...
![股份有限公司的優缺點差異性](https://i.imgur.com/hm8hkN4.jpg)
一、行號(獨資)
獨資係由經營者個人獨自出資,依商業登記法規定,向各地之縣(市)政府辦理商業登記。資本額25萬元以下,免提出資金證明。
(一)優點
獨自經營,運用自有的技能與經驗,可全盤掌控企業之各種營業活動。
活動力精緻輕巧,可隨市場脈動調整營業方向及腳步。
決策執行力高。
資金需求較低。
(二)缺點
企業規模狹小,資金能力不足,市場經濟變幅較大時恐無法適應。
決策過程無其他股東可供商議,常流於獨斷專行。
當營業狀況大好,必須擴大經營規模時,常無法有資金挹注,造成經營瓶頸、失去商機或週轉不靈。
不具有法人資格,若必須融資時,金融機構需視經營者之信能力,評估是否貸放,所以經營者必須承擔營運所而之一切資金。
獨資之經營者依法必須負無限責任,故經營壓力將隨事業壯大而加大,同時無法改組為公司組織,其發展將受到相當限制。
二、行號(合夥組織)
合夥組織係經營2人以上共同出資,依商業登記法規定,向各地之縣(市)政府辦理商業登記。資本額25萬元以下,免提出資金證明。
(一)優點
集思廣益。
可提供的資金較獨資多。
工作上可分工合作,避免獨斷專行造成企業危機。
(二)缺點
合夥人皆對合夥企業負無限責任,當合夥人間財力不相當時,財力較雄厚者所承受的風險較高。
因合夥企業通常規模狹小,能募集資金的能力較弱,各人能再出資能力亦不同,容易造成合夥人之間的衝突。
當市場經濟變動較大時,亦無法適時調整經營腳步,若營業狀況大幅成長時,常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