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法如何規範諮商心理師的執登地點?

2020年10月1日—在現在的心理師法中,規範的法條是在第10條中:.「心理師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心理 ...

心理師法如何規範諮商心理師的執登地點?

【服務更多民眾與確保責任的平衡,怎麼拿捏?】

由諮商心理師全聯會舉辦的心理師法修法公聽會,已經在9/20號圓滿的落幕了。雖然我已經在不同的場合表達過了,但是還是很感謝這一屆的理事長雅羚老師非常的用心,願意這樣全台灣滿場跑,就為了蒐集不同心理師的意見。其實到最後,真正收集到的意見並沒有這麼的多,很多時候都只是重新在解釋現在的法規怎麼運作,跟溝通澄清一些法律觀念。即使如此,以全聯會的角度還是做了一次很用心的溝通,否則這些困惑如果永遠的留在大家心中,破壞的就會是對於這個專業與對政府的信任。

在桃竹場的公聽會中,其中一個討論的重點就是心理師執登與支援報備的部分。我要在哪裡執登?為什麼某些地方不能執登?我到處跑,在不同機構做的事情會不會違法?這些都是很多行動心理師很在乎的地方。由於這個部分幾乎是下一次修法中必定會爭取調整的部分,因此也是再藉這個機會說明一下法律對此的規定,讓大家理解現況與修改的方向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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