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德

1979年,調任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此後一直未參加中國國民黨的會議及繳黨費,中國國民黨黨籍自然消滅。1980年,獲聘為中央警察學校兼任教授,任至1990年。1982年, ...

林明德

民國四十三年(1954年),林明德自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學士照。

林明德(1931年11月18日-2022年7月8日)生於台灣台北市,中華民國法官、檢察官。[1][2]

父親在台灣日治時期營機械五金業,家境富裕。林明德於1938年進入與日本學生共學之小學。畢業考入與日本學生共學之州立中學,二戰後編為建中初中部,因成績優良而保送高中部。林明德為家中獨子,無兄弟姊妹。194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發生,翌日新竹縣縣長仍不知情,搭公務車途經台北市延平北路一段林明德父親的店舖附近時,遭到流氓地痞截下車毆打致傷; 同年6月10日陳儀的後援部隊登陸台灣後,政府逮捕此案發生地附近五家店舖的負責人,林明德父親為其中之一,第四天父親從西門憲兵隊給家中打來電話,告知辦案的憲兵排長認識五位被捕者中的西服店老闆,認為這五人均屬殷實商人,不應以事件發生地在附近逕予逮捕,故將五人釋放。林明德受此刺激,高中畢業選擇學習法律。[1]

1954年5月初,自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1954年7月1日,參加特種考試甲級司法人員推事、檢察官及格。1955年2月上旬,入司法官訓練所第一期,1956年結業。初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1957年取得律師資格證書。1958年調任基隆地方法院推事。1963年,以基隆地方法院推事調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辦事。調任台中地方法院推事兼庭長。1964年獲聘為靜宜文理學院、僑光專科學校、嶺東專科學校兼任副教授,到1973年為止。1965年,調任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推事。[1][2]

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第一期開學典禮攝影

1971年3月,派任雲林地檢處首席檢察官,當時王任遠部長認為林明德尚未加入中國國民黨屬於美中不足,故依例在接任首席檢察官及及雲林地區選舉事務監察召集人時,以臨時黨員之身分加入中國國民黨。1972年,調任基隆地檢處首席檢察官。1973年,獲聘為國立海洋...

相關分類資訊

台北市【林明德建築師事務所】評價好嗎?

事務所名稱:林明德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號:工師業字第B001902號所在城市:台北市所在區域:中正區詳細地址:仁愛路2段27號7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