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關心」天虹科技副總撞死人竹縣議員向檢方告發](https://i.imgur.com/hm8hkN4.jpg)
2022年6月2日—...局副局長黃家琦各記過兩次,縣警局刑大副大隊長吳仁治記過一次;縣警局...提供通訊對話紀錄,那她希望透過檢調力量向電信公司或者通訊軟體公司 ...
![警「關心」天虹科技副總撞死人竹縣議員向檢方告發](https://i.imgur.com/hm8hkN4.jpg)
該案爆發後,外界質疑高層介入及懲處過輕,警政署調查後昨重新懲處,將現場陪同的分局長林英煌、打電話關心的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各記過兩次,縣警局刑大副大隊長吳仁治記過一次;縣警局轉發肇事者聲明稿部分,縣警局副局長許豐統記過一次、公關科長嚴永明申誡一次。
連郁婷指出,雖警政署及縣警局稱將再由局長以下相關幹部交付通聯紀錄,以及通訊軟體對話報請檢方調查,但副局長許豐統仍不願透露是什麼樣的「友人」,將肇事者羅男的聲明給他,而這位友人究竟是警界還是政界?仍為大眾所關心,更遑論許是要求下屬用警局與媒體溝通群組轉發,此舉顯然是透過公部門資源為私人謀利,顯已涉犯刑法第131條瀆職罪。
連郁婷說,若警政署或縣警局堅持警方內部的行政調查無法要求警員提供通訊對話紀錄,那她希望透過檢調力量向電信公司或者通訊軟體公司調閱相關紀錄,才有可能還原真相,給家屬一個交代。
如今縣警局在這件車禍案的各種失態行為,已讓大眾對警察公信力產生質疑。只有讓所有人曝光,才能建立一個不會關說、也不需要關說的警察工作環境;也只有讓所有涉案人士曝光,才有可能重建警察辦案中立的形象。
縣議員參選人彭致豪說,縣警局至今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意公布駐地派出所錄影畫面,實令人難以接受。偵查不公開的立法目的是基於避免嫌犯將犯罪証據被湮滅、串通作偽證或使其他共犯逃走,如今並沒有證據湮滅問題,再加上刑事調查及行政調查得以分開的原則,錄影畫面應直接公開,這根本是縣警局為避免事件擴大所製造的假議題。
彭致豪指出,關於警察的政風行為由警局督察科負責,在警察職權偵查中,僅限貪汙行為。換言之,督察科掌握縣警局所有的行政調查權。若警方持續不公布錄影及調查許豐統拿到的聲明書究竟是哪位友人給的,恐怕縣警局的公信力將蕩然無存。